项目类别:园林景观设计
省份:江苏省
项目地点:南京市秦淮新河流经雨花区内的河段及河道两侧应进行景观控制的地带,长度约11公里。
截止日期:2005-8-15
招标单位:南京市规划局城南直属分局
我局将于近日组织开展“秦淮新河(雨花区段)旅游景观规划”编制工作。
该规划项目的编制单位将通过网上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请具有城市规划甲级设计资质并有意参加该规划编制的设计单位根据项目编制要求,制定编制项目计划书于2005年8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我局。我局将依据所提供的项目计划书公平、公正地进行比选,从中选定一家设计单位承担该规划设计。
编制项目计划书应包括如下内容:.
设计单位基本情况(业绩、经验、类似项目等);
对本项目的认识;
工作技术路线(工作思路、内容重点、成果形式等);
时间进度计划;
技术人员计划(项目负责人、主要作品、人员组合等);
经费计划;
对组织者的要求,等等。
我局将依据提交的编制项目计划书,综合考虑技术、人员、经费等方面因素,确定编制单位。编制单位一经确定,我局将及时在网上公布。
附件:秦淮新河(雨花区段)旅游景观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项目名称
秦淮新河(雨花区段)旅游景观规划
二、项目简介
1.规划编制范围
秦淮新河流经雨花区内的河段及河道两侧应进行景观控制的地带,长度约11公里。
2.秦淮新河简介
秦淮河是南京的历史文化长廊,是南京城市历史变迁的见证,南京城市的历史与发展与秦淮河密不可分。秦淮河长110公里,流经溧水、句容、江宁,流至通济门外分两支;一支从东水关入城,经淮清桥、文德桥、出西水关,长4.2公里,称为“内秦淮”,另一支沿明城墙的东、南、西三面流过,成为南京城的护城河,称“外秦淮”,两支流在水西门外汇合后流入长江。
秦淮新河是为了解决秦淮河干流河道严重不足的过流断面而开挖的分流河道,河道基本位于丘陵地区,地形起伏较大,沿河山涧鸟鸣,林壑优美,是南京总体规划中的生态网架和绿色南京的组成部分。因其线形流畅,最多时曾承担了整个流域百分之八十的流量。秦淮新河除担负排洪和航道功能外,还要蓄水以满足中、上游农田的灌溉需要,同时又要作为南京主城河西新城区的补水水源。
三、规划编制要求
1.规划编制依据和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2001)
2)《南京市雨花台区建设发展规划》(2003)
3)《秦淮新河(雨花段)保护线及绿线规划》(2004年)
4)《雨花台区秦淮新河以北地区控制性规划》(2004年)
5)《铁心桥镇镇区总体规划》(2000)
6)《西善桥总体规划》(2004年)
7)《铁心桥工业园(定坊分园)控详规划》(2003年)
8)《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
9)相关法规、规范、文件,其它已审定的规划编制成果。
2.规划内容及深度要求
(1)现状调查:
对该地区自然资源(包括景观、植被等)、人文资源(包括名胜古迹、名人轶事、历史典故等)、岸线利用、交通、河流水质及沿岸污水排放等情况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
(2)岸线利用控制
根据防洪要求,结合沿线土地利用规划,按照《秦淮新河(雨花段)保护线及绿线规划》划定的河道蓝线和绿化控制线,合理分配生产和生活岸线。划分不同级别保护范围,提出环保和景观控制要求。明确生产岸线中的禁止建设项目,对现状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提出相应措施。
(3)旅游景观特色规划
分析现状景观资源特色,对规划区进行景观特色区域划分,针对不同的特色区域进行主题创意,提升地区的景观和资源品质,并提出针对性地保护和开发导则。合理划分动、静、集、散等区域,组织好水上和地面游览路线,塑造宜人的亲水空间。对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桥梁提出景观要求和实施建议。
(4)道路交通组织
结合区域道路网规划,合理组织景区对外交通。确定人流车辆疏散形式、用地规模,按配建标准安排停车等设施。
(5)市政设施规划
合理安排市政及水利设施用地。对沿线污水排放、垃圾处理提出控制指标和规划治理措施。制定雨污水收集和处理方案。
(6)防洪规划
根据防洪规划要求,深化落实并提出具体规划措施。
(7)深度要求
根据项目特点,充分表达规划意图,达到作为规划管理和建设依据的深度。
3.规划编制重点
(1)结合周边的牛首祖堂风景区、雨花台风景区等旅游景区,进行区位条件分析,提出合理准确的定位,包括景区的等级,服务的对象和半径。
(2)分析特色划定特色展示区和景观敏感区,深入发掘规划区内及周边地区历史文化要素和自然景观要素。制定特色保护和塑造原则,并提出认知、组织、拓展路径的方案。
(3)结合对两岸土地利用规划,对沿河第一排地块进行景观控制,提出城市设计导则。
4.成果要求
上报审批的规划成果包括文件及主要图纸,文件包括规划文本和附件(说明书、基础资料汇编、各类专项研究成果和相关附图等)。其中最后报审成果4套,报批成果6套,归档成果20套,另附电子文件2份(含电子文件使用说明)、规划简本5份(含电子文件)
4.其它
凡本规划编制技术要求未作具体规定的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南京市规划局城南直属分局
2005年7月25日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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